独立法条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四条

民航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地区应急预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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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