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四条民航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地区应急预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