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民航管理部门可以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民航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参与应急处置指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