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国防科技工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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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