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国防科技工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