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规范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工作,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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