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设置和保障

第八条

拘留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政治委员或者教导员。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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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