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 第六十六条独立法条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九章 解除拘留第六十六条异地收拘的被拘留人,拘留决定机关要求带回原地执行的,拘留所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法律文书或者公函,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向拘留决定机关移交被拘留人。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