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六章 通信、会见、询问第四十八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