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生活卫生

第四十七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拘留所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死者近亲属。拘留所的主管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做好被拘留人死因鉴定及善后处理等事宜。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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