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管 理

第三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日常在所表现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被拘留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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