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管 理第二十七条拘留所应当建立所领导带班、2名以上民警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加强巡视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离职守。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