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管 理

第二十五条

拘留所应当安装并使用监控录像等技术防范设备对被拘留人进行实时全方位安全监控。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存15天。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死亡、身体受到伤害,可能提起国家赔偿要求的,拘留所应当将相关监控录像资料予以刻录留存。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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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