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收 拘第十七条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出具可能错误拘留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拘留所。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