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考核申请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