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中医(专长)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中医(专长)医师注册信息,实行注册内容公开制度,并提供中医(专长)医师注册信息查询服务。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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