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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