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考核申请

第十条

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四)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 (五)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证明,或者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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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