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第十九条第四章 审议与公布第十九条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也可以确定自公布之日起一定期间后施行。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