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民政部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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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