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第九条
第二章 伤残互助保险的范围及其认定
第九条
体育基金会在接到保险金申请书后,根据以下材料予以受理:
(一)运动员的伤残互助保险金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的诊断书及有关诊断的影像资料。
(三)特殊情况下,体育基金会进行调查的报告。
- 制定机关
- 体育总局人事司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伤残互助保险的范围及其认定
体育基金会在接到保险金申请书后,根据以下材料予以受理:
(一)运动员的伤残互助保险金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的诊断书及有关诊断的影像资料。
(三)特殊情况下,体育基金会进行调查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