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对开展伤残互助保险工作较好的单位给予奖励。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人事司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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