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六章 组织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三条运动员所在单位应如实上报运动员伤残情况,不得瞒报、虚报。如有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体育基金会或鉴定机构调查了解情况时,应予以配合和协助。制定机关体育总局人事司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