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四章 保险等级第十四条保险等级标准分为十一级,特级为50万元人民币,十级为3500元人民币。制定机关体育总局人事司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