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第三章 伤残等级鉴定

第十一条

体育基金会成立“伤残事故专家鉴定组”,作为运动员伤残等级的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人事司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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