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积极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解除他们因训练比赛所致伤残的后顾之忧,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依照《劳动法》、《体育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体育总局人事司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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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