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

第九条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网信办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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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