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八条网信部门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监督指导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提供服务。制定机关网信办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