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五章 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调查第六十二条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有权陈述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应当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