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则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