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的内容,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进行修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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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