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编号应与船舶国籍证书的编号一致。《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与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期相同。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 则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编号应与船舶国籍证书的编号一致。《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与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