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第十六条

第三章 最低安全配员管理

第十六条

船舶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船员配备要求,为船舶配备合格的船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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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