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第八章 监督及处理
第九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监督委员会进行举报和投诉。有关方面收到举报或者投诉材料的,应当及时转交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提交评审组织审议。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监督及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监督委员会进行举报和投诉。有关方面收到举报或者投诉材料的,应当及时转交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提交评审组织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