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第八章 监督及处理

第九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可以向监督委员会进行举报和投诉。有关方面收到举报或者投诉材料的,应当及时转交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提交评审组织审议。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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