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
第五章 异议处理
第七十五条
奖励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监督委员会报告异议处理情况,将相关材料提交评审组织审议,并将审议结果通知异议者和提名者。 异议项目未通过评审的,异议处理程序自行终止,异议反映的相关问题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异议处理
奖励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监督委员会报告异议处理情况,将相关材料提交评审组织审议,并将审议结果通知异议者和提名者。 异议项目未通过评审的,异议处理程序自行终止,异议反映的相关问题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