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

第五章 异议处理

第六十九条

异议者不得擅自将异议材料直接提交评审组织或者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收到异议材料的,应当及时转交奖励办公室,不得提交评审组织讨论或者以任何方式转发、传播。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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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