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六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第五章 异议处理第六十九条异议者不得擅自将异议材料直接提交评审组织或者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收到异议材料的,应当及时转交奖励办公室,不得提交评审组织讨论或者以任何方式转发、传播。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