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

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

第六十四条

奖励办公室负责对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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