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六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第六十四条奖励办公室负责对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不予受理。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