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

第六十三条

对科学技术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特别意义或者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可以适时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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