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国家科学技术奖是国家授予个人或者组织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