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五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第五十五条提名者认为有关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并在提名时书面提出回避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每项提名所提出的回避专家不超过3人。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