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

第五十三条

提名者应当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候选者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履行在答辩、异议和信访处理等工作中的责任。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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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