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第五十三条提名者应当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候选者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履行在答辩、异议和信访处理等工作中的责任。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