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第四章 提名和受理第五十二条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仅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提名。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