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四十条
评审委员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影响评审工作正常开展时,或者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增补的,由奖励办公室提出调整、增补人选建议,经相应奖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后,报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评审委员调整、增补的情况应当适时向奖励委员会报告。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评审组织
评审委员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影响评审工作正常开展时,或者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增补的,由奖励办公室提出调整、增补人选建议,经相应奖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后,报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评审委员调整、增补的情况应当适时向奖励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