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四十条

评审委员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影响评审工作正常开展时,或者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增补的,由奖励办公室提出调整、增补人选建议,经相应奖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后,报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评审委员调整、增补的情况应当适时向奖励委员会报告。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