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三十八条

奖励委员会下设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五个奖种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相应奖种的评审工作; (二)向奖励委员会提出相应奖种获奖者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三)对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四)对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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