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 第四节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三十二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组织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组织不超过7个;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0人,授奖组织不超过30个。
- 制定机关
- 科学技术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 第四节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组织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组织不超过7个;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0人,授奖组织不超过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