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 第四节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三十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设计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创造性的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三)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的重要贡献; (四)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五)在科学技术普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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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