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以下简称国际科技合作奖)的提名、评审、授予等各项活动。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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