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 第一节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第十一条

《奖励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是指候选者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领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服务国家战略、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