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特有职业(岗位)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暂行规定的通知 / 第一条独立法条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特有职业(岗位)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行业职业(岗位)技能鉴定工作需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制订本规定。制定机关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