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生产销售
第八条
在依法配备质量安全员的基础上,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配备质量安全总监。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具体管理要求,参照国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执行。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生产销售
在依法配备质量安全员的基础上,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应当配备质量安全总监。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具体管理要求,参照国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