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泄密案件查处工作主要包括: (一)查明所泄露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与密级; (二)查明案件事实、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人员; (三)要求有关机关、单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机关、单位作出处理; (五)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机关、单位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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