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调查与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 机关、单位应当对案件当事人出国(境)进行审查,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不得批准其出国(境)。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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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