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泄密案件查处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调查与处理第三十六条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 机关、单位应当对案件当事人出国(境)进行审查,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不得批准其出国(境)。制定机关国家保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